2017年2月25日,土耳其經濟部發布第2017/5號公告稱,應Korteks Mensucat ve Sanayi Anonim Sirketini的申請,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大陸、臺灣地區、印度、馬來西亞、印度尼西亞、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(土耳其語:tekstil yarns of polyester,土耳其海關編碼為5402.33)進行反規避立案調查,審查涉案國是否通過向土耳其出口部分定向聚酯紗線(土耳其語:Poliesterlerden kismen çekimli iplikleri)來規避本案反傾銷措施,部分定向聚酯紗線的土耳其海關編碼為5402.46,本案調查期為2010年1月1日~2016年12月31日。 2000年6月27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競爭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原產于印度、臺灣地區和韓國的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裁定對印度、臺灣地區和韓國涉案產品分別征收到岸價6.8%~20.3%、9.9%~ 28.6%和33.7%的反傾銷稅,聚酯紗線的土耳其海關編碼為5402.33,2006年12月21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競爭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原產于印度、臺灣地區和韓國的聚酯紗線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,裁定延長對印度、臺灣地區和韓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,2012年11月27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競爭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原產于印度、臺灣和韓國的聚酯紗線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,裁定延長對印度和臺灣地區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,對韓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于2011年12月21日到期終止。2008年12月31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競爭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原產自中國、印度尼西亞、泰國和馬來西亞的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裁定對中國、印尼、泰國和馬來的涉案產品分別征收268~351美元/噸、48~240美元/噸、198~300美元/噸和276美元/噸的反傾銷稅,2014年12月17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競爭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中國、印尼和馬來的涉案產品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,延長對中國、印尼和馬來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,對泰國涉案產品的反傾銷措施于2013年12月31日到期終止。2016年11月12日,土耳其經濟部不公平局在官方公報上發布公告,對原產自泰國和越南的聚酯紗線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,裁定對泰國和越南的涉案產品分別征收到岸價6.88%~37.69%和34.81%~72.56%的反傾銷稅。 |